更新時間:2022-09-28 23:39:07瀏覽:
今年6月,北京延慶區八達嶺鎮大浮坨村兩村民被指控在2014年至2017年間,為騙取興延高速、延崇高速、2019年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周邊綠化建設工程項目征地范圍內地上物補償款,分別或共同租用同村村民土地,搶栽搶種經濟價值較高的白皮松、油松等樹種,冒充原生樹木,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600余萬元。
本案庭審中,控辯雙方對抗激烈,兩人辯護律師提出,上述工程有兩個項目政府沒有發布征地公告,另一個項目的栽種行為發生在拆遷公告發布前,不屬于“搶栽搶種”,不構成詐騙罪。
但這一意見未被法院采信,稱公告的法律意義在于行政告知,實踐中,社會公眾根據一般日常生活經驗,可以根據探孔判斷征地占用的范圍,甚至可以準確判斷相關路線走向,進而搶栽搶種,以謀取高額賠償款,“該案中,兩人主觀上具有確定的詐騙的直接故意。”
9月20日,延慶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兩人犯詐騙罪分別獲刑十一年六個月、六年十個月,并退賠受害單位損失482萬余元。目前,其中一名當事人家屬表示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