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29 16:48:33瀏覽:
五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俄羅斯聯邦(俄羅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和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法國)、美利堅合眾國(美國),日本想成為第6常,但是被一票否決。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的五位創始成員國,即二戰期間反法西斯同盟國中的4大國和參加反德同盟的法國。
《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法蘭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及美利堅合眾國應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
1958年起,法蘭西改稱法蘭西第五共和國,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席次,蔣介石的代表在非法占據的席位上被驅逐。1991年,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席次為俄羅斯聯邦所繼承。
擴展資料:
聯合國中的否決權:
《聯合國憲章》有關安理會的章節中并無明確規定“否決權”,但規定“凡非程序性決議案,必須得到安理會15個理事國中至少9票以上贊成,并且5個常任理事國中沒有一國投反對票才能通過”,即常任理事國投反對票通常被稱為“行使否決權”。
聯合國歷史上首度行使否決權是1946年2月16日蘇聯在敘利亞、黎巴嫩問題的一次表決中投下反對票。
從聯合國成立至今,歷史上大部分的否決權都是由蘇聯所行使。在蘇聯解體后,美國是行使否決權最頻繁的國家。直至2012年,5個常任理事國共行使270次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