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4-13 23:41:02瀏覽:
2020年6月至9月期間,朱某甲、朱某乙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沒有取得合法處理危廢資質的情況下幫助有關公司處理危險廢物,將7050.28噸危險廢物轉移到東源縣船塘鎮某村進行非法傾倒,造成當地土壤及周邊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經鑒定評估,以上行為人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行為,共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費用近2059萬元,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固體廢物傾倒點整改前航拍圖
為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修復、節約司法成本,貫徹落實市生態環境局等8部門聯合簽署的《關于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河源檢察機關及時將該案線索移送市生態環境部門,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程序。
河源兩級檢察院全程參與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數輪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支持引導雙方充分溝通,并就傾倒危險廢物數量認定、生態損害賠償方式、磋商協議制定等方面為生態環境部門提供法律意見,通過釋法說理為當事人解答疑惑,最終促成市生態環境局與賠償義務人簽訂生態損害賠償協議,確定賠償義務人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2059萬元。
固體廢物傾倒現場整改恢復后
河源檢察機關通過依法發揮公益訴訟監督職能,使損害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得到應有懲戒的同時,鼓勵涉案企業依法承擔起生態環境修復的社會責任。同時,河源檢察機關以開展“河檢護源”工作品牌為抓手,依法通過磋商方式助力生態環境部門辦理了4件相關案件,共成功確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2261萬元,形成了一套具有河源檢察特色的公益訴訟檢察辦案模式。